| 學生留學簽證/培訓簽證 (F-1, M-1 簽證) 為獲得赴美留學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 1. 他們唯一的目的(不僅是首要的)是學習; 2. 他們有能力並計劃在美國做全日制學生; 3. 在不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的前提下,他們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學費、生活費以及應付突發事件的全部費用; 4. 他們有不可分離的社會、經濟和其它因素使其在完成計劃的學業後離開美國。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無條件地被有資格招收留學生的院校錄取。學校必須提供填寫完整的 I-20 表和錄取通知。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應該證明他們有能力順利地完成學業,並出具一些能證明自己學習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資料。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在美完成學業後有歸國計劃。 留學項目介紹: 1. 赴美國進修英文/證書 2. 赴美國讀高中 3. 赴美國讀大學 4. 赴美國讀碩士/博士 5. 赴美國讀醫科/法律/MBA 6. 推薦學校:
美國交流訪問學者簽證(J-1 簽證) "J"交流訪問學者計劃旨在促進在教育、藝術和科學領域內人員的知識和技術交流。參加者包括各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參加公司、機構和辦事處在職培訓的人員;各小學、中學和專業技術學校的教師;赴高等教育機構任教或從事研究工作的教授,從事研究工作的學者;赴醫療機構進行專業培訓的人員;以及以研究培訓和示範專業知識或技能為目的的訪問學者。申請人必須出示已填妥的由美方贊助單位或邀請機構發的 DS-2019 表。 「J」 交流訪問者必須有足夠的學術準備和英語語言知識以保證申請人在接收其的教育機構或其他研究機構進行整個過程的學習。申請人必須出示材料證明接收學校為了指導其英語語言的學習做了特殊安排。如果申請人的英文水平不足以讓其完成整個學業。學院須出具文件證明為其安排特殊培訓以提高其英語水平。 按照「J」交流訪問學者計劃參加醫學專業本科學習和培訓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幾項特殊的規定。其中包括:必須已經通過外國醫學專業生考試。證明有足夠的英語語言知識;必須在完成交流項目後回國居住兩年,必須計劃在美國停留的期限到達後離開。作為訪問學者赴美進行考察咨詢,教學或研究而不行醫的醫生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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