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要求:
.投資100萬於不動產及50萬於銀行定期存款 .投資者本身要具有大專或同等學歷。
若投資者只具有高中或同等學歷,則需要符合附加的三項條件其中一項:
.申請者在澳門有具永久居留權的直系血親或三親等系的旁系血/ .申請者本身具有不少於兩年經營商業企業或在商業企業內任職高級管理職務的經驗/ .在澳門特區內全資或合資擁有商業企業